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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前准备参展指南
- 今年6月1日起中国将大幅度调整纺织品出口关税
- 中欧签署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欧盟终止对中国十类纺织品调查 (6.12)
 今年6月1日起中国将大幅度调整纺织品出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
纺织品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
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
此外,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具体产品及税率表有关企业和个人可在财政部政府网站(WWW.MOF.GOV.CN)上查阅。


 中欧签署纺织品贸易问题备忘录欧盟终止对中国十类纺织品调查 (6.12)
经过长达10个小时的艰苦磋商,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专程来访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1日凌晨在上海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签署了这个备忘录。
商务部有关官员介绍说,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
中欧双方同意,从2005年6月11日到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