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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2013年商务工作述评:自贸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商务部继续按照十七大“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十八大“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要求,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完善自贸区整体布局,取得了新的突破。


2013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商务部继续按照十七大“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和十八大“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要求,积极推进自贸区建设,完善自贸区整体布局,取得了新的突破。截至目前,我国正在建设18个自贸区,其中已签署12个自贸协定,正在谈判6个自贸协定。总体来看,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建设自贸区促进了经济贸易合作,取得了互利共赢的结果。 

一、与欧洲国家自贸区建设取得重要突破 

(一)顺利完成中国-冰岛自贸区谈判并签署协定。

2013年4月15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长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国-冰岛自贸协定。该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中冰自贸协定是一个高水平的协定,双方最终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中冰自贸区的建成,不仅将为两国经贸合作建立制度性安排,有力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将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二)成功结束中国-瑞士自贸区谈判并签署协定。2013年5月,在李克强总理出访瑞士期间,中瑞双方宣布结束自贸区谈判。7月6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瑞士联邦委员兼经济部长施耐德-阿曼在北京正式签署中瑞自贸协定。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及西方重要经济体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协定覆盖面广、开放水平高、优惠政策多,是一个高质量、宽领域、互利共赢的协定,也是近年来我国对外达成的最高水平、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

在货物贸易领域,我国和瑞士同意给予对方绝大多数产品零关税或低关税待遇。瑞方将在协定生效之日起,对中国绝大部分出口产品削减关税,涉及中国对瑞士出口额的99.99%,其中99.7%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也作出了较高的市场开放承诺,对瑞方产品在一定过渡期内大幅削减关税,涉及瑞士对我国出口额的96.5%,其中最终实施零关税的产品金额占比为84.2%。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承诺加快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进程。中方将扩大航空、环境、证券等服务领域的开放;瑞方承诺为中方商务人员办理签证及工作许可提供便利。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中方按照求同存异的原则与瑞方进行谈判,形成了许多共识,展示了我国在区域经贸规则制定进程中积极、开放的态度,为我国参与其他高水平的自贸区谈判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与周边国家自贸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

近年来,东亚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也是区域经济合作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我国大力推动中韩、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积极倡议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中韩自贸区结束模式谈判。为落实中韩两国领导人关于“加强努力,使中韩自贸区谈判尽早进入下一阶段”的共识,双方工作层密切沟通,快速推进谈判进程。2013年中韩自贸区举行了八轮谈判,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达成共识,顺利进入出要价谈判阶段。双方还交换了其他领域的文本草案,为尽快结束谈判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是稳步推进中日韩自贸区。2013年中日韩三方共举行了三轮谈判,成立了15个工作组和专家组,全面铺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各领域谈判。三方就谈判的基本模式和框架范围进行了讨论,除个别核心分歧外,基本完成了货物贸易模式文本的磋商工作。

三是启动RCEP自贸区谈判。2013年RCEP共举行两轮谈判,确定了谈判的职责范围,并成立了货物、服务和投资工作组以及原产地规则及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两个小组。此外,各方还就经济合作、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等议题展开了磋商。RCEP包括东盟10国、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16个成员国,覆盖了世界一半的人口和全球三分之一的生产总值,建成后将成为全球人口最多的自贸区。

四是倡议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自贸区,同时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建立的第一个自贸区。2013年10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文莱出席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目前,中方已向东盟方提交了升级版倡议草案,获得东盟方的积极评价。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将进一步提升双方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二)加强与南亚国家自贸区建设。

一是启动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联合可研。2013年5月斯里兰卡总统拉贾帕克萨访华期间,与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达成了建设中斯自贸区的共识。8月,中斯正式启动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10月,双方举行了第一次可行性研究工作组会议,就工作机制、报告框架及主要内容等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争取在2013年底完成联合可研。

二是举行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降税谈判第二次会议。2013年11月,中巴双方在京召开了中巴自贸区第二阶段降税谈判第二次会议,就深化中巴自贸区建设交换了意见,为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4年,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自贸区谈判,同时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已实施的自贸协定,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帮助我国企业更加充分地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

[来源:商务部]




 撰写人 : EC21  日期 :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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